(一)以本院重要活動及課程優先使用。
(二)僅供本院師生及職員使用。
(三)使用前請確實至工程學院院辦填寫使用登記表及借用鑰匙,並於借用期間抵押證件,用畢後歸還證件。
(四)進行場地設施、設備維修保養期間,不提供申請使用。
(五)如有時間衝突,工程學院保留最後借用時間調整權利。
(六)使用完畢請將電源、冷氣、投影機、門窗確實關閉,桌椅請恢復原狀。
(七)請保持教室整潔,垃圾請自行帶走丟棄。